交通事故每年都有發生,雖然交通管理部門打擊力度逐年加大,但仍然遏制不了其高發的勢頭。超員、超載、超速、酒后駕駛、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的發生率居高不下。每年因交通事故奪取生命的有數萬人,導致數萬個家庭支離破碎,導致的財產損失更是不可估量。那么發生交通事故后該如何起訴呢?交通事故民事訴訟流程有哪些?
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,它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程序。審判程序有一審普通程序、簡易程序、二審程序、特殊程序、審判監督程序、執行程序等程序。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主要應用一審普通程序,現介紹如下:
訴訟流程"?/>
一、起訴和受理
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,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,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,受理后七日內立案;認為不符合條件的,在七日內裁定,不服的可提起上訴。
二、審理前的準備
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,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,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。
三、開庭審理
1、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。
2、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,宣布法庭紀律,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,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。
3、法庭調查:
1)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.
2)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.
3)出示證據.
4)宣讀鑒定結論.
5)宣讀勘驗筆錄.
6)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.
7)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.
4法庭辯論.原告發言,被告答辯,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.
5法庭辯論終結,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,應依法作出判決.
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,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.
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.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由本院院長批準,可以延長6個月;還需要延長的,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。
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,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,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,而進入二審程序。
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,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,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,對此裁判,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。
交通事故民事訴訟費是多少
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,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:
1.不超過1萬元的,每件交納50元;
2.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,按照2.5%交納;
3.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,按照2%交納;
4.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,按照1.5%交納;
5.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納;
6.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9%交納;
7.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8%交納;
8.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7%交納;
9.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6%交納;
10.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納。
交通事故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
建議當事人在遇到相關案件時,應根據以下五種具體情況決定何時是否聘請律師:
1、一目了然的簡單案子只要向專業律師咨詢交通事故案件的訴訟方法、技巧、了解訴訟程序也可以不請律師。
2、認為不可逆轉的案子,可請可不請。如事實清楚、證據確鑿,很難找到變通的補救辦法,可不請律師。也有表面看無望,但經過細致工作才可見轉機的,是可以請律師的。例如本文案例中車主李某所遇的案件就應該聘請律師介入,這種情況屬于訴訟風險高、利益得失大的案子,一旦把控失當,出入巨大,所以需當事人認真對待、權衡利弊。
3、從常理看似乎很簡單,但其實蘊藏著復雜法律關系的案件,最好是要請律師。這種情況需要嚴格把握法律程序和訴訟技巧,不要圖省錢因小失大,把能贏的官司也打輸了,追悔莫及。
4、證據材料不全、漏洞大,法律關系定性模糊的案子,更要請律師。這種案子回旋余地大,結果具有不可預測性,如果有專業律師,是最能起作用的。
5、交通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向律師咨詢最重要,不要等到被起訴或案件敗訴時才想請律師。尤其是在事故中受傷較重的當事人在安排進行法醫鑒定時,就需要找律師咨詢或委托律師代理。近期我市交通事故頻發,且有不少是嚴重交通事故或惡性事故。
律師建議當事人對于已發生的車禍,應盡早咨詢和理清相關法律問題,積極應對、穩妥維權,這樣才可能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