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交通事故責任認定
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,除非當事人因為損失輕微,選擇“私了”了事,一般來說都需要國家公權機構介入,也就是交警處理,以此作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。交警依據所查證的證據來認定交通事故事實,并依法認定各方當事人是否有違法行為,這些違法行為是否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,以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,作出定性、定量的裁量。
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,除非當事人因為損失輕微,選擇“私了”了事,一般來說都需要國家公權機構介入,也就是交警處理,以此作為交通事故賠償標準。交警依據所查證的證據來認定交通事故事實,并依法認定各方當事人是否有違法行為,這些違法行為是否與交通事故有因果關系,以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,作出定性、定量的裁量。
交通事故分為多種情況,不同的情況會導致雙方的責任認定不同,就會涉及到賠償的責任也不一樣,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追尾事故責任認定怎樣的呢?南京交通事故律師總結如下:
首先要明確,“交通事故認定書”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職權對“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、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”等問題進行認定的文書。實踐中,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人民法院確認“事故基本事實”、“當事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”等問題的重要依據。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不服,常見的救濟途徑有:
發生交通事故之后要區分主要責任者和次要責任者,介紹一下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及賠償比例
關于日常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,相信經驗豐富的駕駛員朋友們應該都比較清楚了。而對于一些日常并不常見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,又該如何處理呢?我們今天就將這一部分的知識給大家補上!